针对食品过度包装的问题,相关部门发布了“限制包装令”。罗云波是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的名誉副理事长,也是中国农业大学特殊食品研究中心的主任。他表示,过度包装会导致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,还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。制定法规和标准可以有效防止食品过度包装的现象。过度包装是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,同时增加消费者负担的三大恶之一。罗云波指出,食品包装作为食品商品的组成部分。确保食品在从工厂到消费者手中的流通过程中免受生物、化学、物理等外部因素的影响,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损失,并保持食品质量稳定,方便食用。优质的食品包装不仅可以提升商品的附加价值,还能吸引消费者的注意。食品包装的主要功能包括保护食品、提升产品外观、引导购买和增加产品价值。罗云波提到,过度包装是指包装中的空隙过大、层数过多,或者成本超出实际需求的情况。研究表明,中国城市生活垃圾中大约有30%-40%是包装废弃物。而这些废弃物中,绝大部分都是由于过度包装而产生的。过度包装商品既浪费资源和能源,也增加了消费者购买的负担。由此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。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(GB 23350—2021)(含第1号修改单)对31种食品的包装做出了规范,极大地简化了过度包装判定方法,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。根据中国经济网舆情中心的监测数据显示,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23日,共监测到2428条与“食品过度包装”相关的纸媒报道,新闻网站上有超过5.9万篇相关文章,手机APP上有超过4.8万条相关消息,微信公众号上有超过3.6万篇相关文章,微博上原发和转发的相关内容有超过2.3万条,此外还有17篇相关博客,以及634条相关论坛发帖。据舆情话题趋势图显示,5月26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,引发了舆论关注。此规定将于8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,同时也接近中秋佳节。这一消息在8月和9月初引发了第二轮公众舆情。根据事件地域舆情排名图,可以看出北京、上海、广东、江苏、河南等地区的相关舆情热度较高。
企业:履行主体责任 消费者:选择绿色消费
罗云波提议,企业应当
履行主体责任,尽早符合标准、采用标准并达到标准。经过两年的实施过渡期,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(GB 23350—2021)规定,市场上将不再允许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预包装食品。企业是标准实施的主体,应当按照《标准化法》和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要求,切实提高意识,自觉行动,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尽早贯彻标准、应用标准并且达到标准,以向市场提供更高品质、更绿色、更环保、更低碳的产品。作为消费者,我们应该提倡绿色消费,避免购买过度包装的食品。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,避免盲目追求,不要过分追逐商品的外在包装。我们应该更加重视购买食品的质量、安全、营养、健康以及性价比等方面。其次,我们鼓励消费者自觉倡导绿色消费理念,提倡节约和减少浪费,积极购买绿色环保、低碳的产品,而避免购买或使用过度包装的商品。